【大金曹妃甸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地基处理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金曹妃甸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地基处理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备[ 2023]2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祥嘉康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占比20.00%,银行贷款占比80.00% ,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祥嘉康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大金曹妃甸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地基处理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A7路与装备7路交叉口西北侧,对一期600亩范围内约372760㎡进行地基处理工作,填筑平均厚度1m山皮石,土地整理完成后要求承载力达到10吨,标高达到曹妃甸理论高程4.7m;4.计划工期:3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30日历天。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 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承包人还须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别提醒:1、投标人应按照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中网上注册的要求完成注册,并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www.hebztb.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通-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3、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CA办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98-8388;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以上①②不能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8 09:00 至 2024-01-1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曹妃甸祥嘉康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建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 | 地址: | 唐山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63200 | 联系人: | 张钰松 | 联系人: | 范淑娟 | 电话: | 15613576477 | 电话: | 0315-882030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sjbzb@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唐山银行曹妃甸工业区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551001670038000000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