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球团料场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球团料场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AGGFGSGGZHG24010899757)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炼铁总厂球团料场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铁总厂球团料场环境治理项目总承包。其中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道路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废物排放等。乙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绿地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3)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类似料场、钢结构厂房封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修理修缮合同无效,单独施工或设计合同、联合体业绩无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方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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