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四烧配料秤及皮带运料增设除尘和密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三次招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烧结厂四烧配料秤及皮带运料增设除尘和密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三次招标)(AGGFGSGGXHG240111100855)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烧结厂四烧配料秤及皮带运料增设除尘和密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三次招标)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破碎装车)、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5)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3年环保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附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修理修缮合同无效,单独施工或设计合同无效)业绩必须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