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
炼铁总厂 10 号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项
号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项
目
目 EPC 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
招标公告
公告
1. 招标
招标条件
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 10 号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项目 EPC 总承包(第二次招
标)( AGGFGSGGZHG240130105411 )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招标
招标范围
范围
2.1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 10 号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项目 EPC 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 ; 招标范围:炼铁总厂 10 号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项目总承
包,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
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乙方负责运输、破碎装车)、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
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
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公开附件《炼铁总厂 10 号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项目 EPC 总承
包技术要求》。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 .pdf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 1 )营业执照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 4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 -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 - 工程设计冶
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 5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 2000.0 (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 3 年超低排环保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修理修缮
合同无效 , 单独施工或设计合同、联合体业绩无效。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
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详见附件《炼铁总厂 10 号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全回收项目 EPC 总承
包投标说明及要求》。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2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下同 ) ,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http://bid.ansteel.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 公告信息 下查阅该项目,点击 我要投
标 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 / 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18 日 13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
慧招投标平台 http://bid.ansteel.cn 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 CA 数字证书(标证通 APP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http://bid.ansteel.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工程管理(一)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 1 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
北路 25 号
联系人:
邬全海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13704925050
电话:
0412-6736780
2024 年 01 月 30 日
公章 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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