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第二批制粉排煤风机节能改造项目
炼铁总厂第二批制粉排煤风机节能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
总承包 ( 第二次招标)
第二次招标)招标
招标公告
公告
1. 招标
招标条件
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第二批制粉排煤风机节能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 ( 第二次招
标)( AGGFGSGGZHG240131105737 )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招标
招标范围
范围
2.1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第二批制粉排煤风机节能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 ( 第二次招标)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 ; 招标范围:炼铁总厂第二批制粉排煤风机节能改造项目总承包。其中
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
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废物排放等。乙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
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绿地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 .pdf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 1 )营业执照
( 2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0 )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工程设计 -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 -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 1000.0 (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 3 年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一份。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单独施工或设计合
同、联合体业绩无效。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 1. 详见炼铁总厂第二批制粉排煤风机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投标说明及要求(工程总承包
EPC )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
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的获取
4. 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1 日 13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2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下同 ) ,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http://bid.ansteel.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 公告信息 下查阅该项目,点击 我要投
标 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 / 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26 日 13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
慧招投标平台 http://bid.ansteel.cn 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 CA 数字证书(标证通 APP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http://bid.ansteel.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工程管理(一)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 1 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
北路 25 号
联系人:
邬全海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13704925050
电话:
0412-6736780
2024 年 01 月 31 日
公章 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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