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本招标项目 高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二期(含危急重症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投{2023}1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23}1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规模:新建综合业务大楼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3200 平方米。包括门诊住院大楼、二期连廊等,同时配套水、电、 气、消防、信息化系统及智慧医院、室外电气、污水处理改扩 建、中心供氧、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电梯、地下停车库、绿 化、外电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含常规医疗设备、应急防治装备和危急重症医疗设备)等。 2.2建设地点:高县庆符镇正大路九华大道中段北侧。 2.3投资金额及来源:财政资金13500万元。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6.1勘察服务期限: (1)勘察成果:2024年 4月 13日前完成详细勘察(一柱一孔),2024年5月 5 日前完成基坑支护设计。 (2)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6.2设计服务期限: 高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二期(含危急重症能力提升):2024年4月 13日前完成报批方案文件编制工作并达到申报批复深度要求,2024年5月13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2024年6月13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工作。 2.7勘察设计招标任务: 勘察设计范围: 勘察招标任务包括(不限于):查明并评价工程地质情况,为地基基础(含基坑支付、场地边坡勘察)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提供地质详细勘察资料(一柱一孔)。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及后期服务。满足设计要求和审图要求。 设计任务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医疗工艺专项设计(包括一期工程、一二三级医疗工艺)、初步设计(含施工招标技术标准与技术要求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等。涉及的专业包括:总平面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幕墙、给排水、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BIM、通风与空调、装饰工程(包括二装所有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如有)、基础支护、地下车库专项设计、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结构减震专项设计、景观园林工程、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厨房工艺、标识及导视系统设计(室内、室外)、医气、医疗纯水、放射防护专项、医疗污水及废气专项、医疗技术用房内部专项设计等与完成项目相关所有的设计等,提交合同所列图纸成果。完成项目各阶段图纸评审、提供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服务、提供施工现场指导、交底、配合施工各阶段验收。完成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和其他《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6年版)所要求的设计内容及深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10千伏用电工程设计除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1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具有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1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2 09:00 至 2024-03-01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1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3月 14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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