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墙缝大闸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阳县墙缝大闸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辽宁省水利厅 以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阳县墙缝大闸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 2024 】 3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及 地方配套 ,出资 比例为 中央预算资金 80% ;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 20% ,招标人为 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阳县墙缝大闸更新改造项目 2.2 标段名称: 辽阳县墙缝大闸更新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辽阳县 2.4 建设内容: 在原址拆除重建墙缝大闸,除险加固后,墙缝大闸顺水流方向由铺盖、涵洞、闸室、消力池、海漫及防冲槽组成。混凝土铺盖顺水流方向全长 13.0 米,铺盖两侧布置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墙顶宽 0.3 米,铺盖段两侧边坡在高程 11.44 米处设置宽 9.7 ~ 26.0 米的平台;涵洞顺水流方向长 35.0 米,共布置 4 孔方涵,净高 3.0 米,中孔净宽 3.5 米,边孔净宽 3.25 米,穿堤涵结合齿墙设置截水环 1 处;闸室顺水流方向长 12.0 米,总宽 15.9 米,共布置 4 孔,每孔净宽 3.0 米;消力池顺水流方向长 16.0 米,两侧布置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海漫顺水流方向长 30.0 米;海漫后接抛石防冲槽,防冲槽顶面顺水流方向长 8.0 米。 海漫、防冲槽及其下游 100.0 米范围内两岸岸坡按 1:2.5 坡比整形后采用绿滨垫防护至高程 10.80 米并设置 3.0 米~ 11.0 米宽水平压顶;水闸铺盖、涵洞、闸室、消力池及上下游翼墙地基处理采用振冲碎石桩,桩径 1.0 米,桩距 1.8 米,桩长 5.9 ~ 7.2 米。 2.5 项目总投资: 1503.18 万元 2.6 招标范围: 在原址拆除重建墙缝大闸,除险加固后,墙缝大闸顺水流方向由铺盖、涵洞、闸室、消力池、海漫及防冲槽组成。混凝土铺盖顺水流方向全长 13.0 米,铺盖两侧布置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墙顶宽 0.3 米,铺盖段两侧边坡在高程 11.44 米处设置宽 9.7 ~ 26.0 米的平台;涵洞顺水流方向长 35.0 米,共布置 4 孔方涵,净高 3.0 米,中孔净宽 3.5 米,边孔净宽 3.25 米,穿堤涵结合齿墙设置截水环 1 处;闸室顺水流方向长 12.0 米,总宽 15.9 米,共布置 4 孔,每孔净宽 3.0 米;消力池顺水流方向长 16.0 米,两侧布置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海漫顺水流方向长 30.0 米;海漫后接抛石防冲槽,防冲槽顶面顺水流方向长 8.0 米。 海漫、防冲槽及其下游 100.0 米范围内两岸岸坡按 1:2.5 坡比整形后采用绿滨垫防护至高程 10.80 米并设置 3.0 米~ 11.0 米宽水平压顶;水闸铺盖、涵洞、闸室、消力池及上下游翼墙地基处理采用振冲碎石桩,桩径 1.0 米,桩距 1.8 米,桩长 5.9 ~ 7.2 米。 2.7 计划工期: 2024 年 0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 277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8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4 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www.lnwcip.com.cn )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 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4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6.4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 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阳市)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辽阳市水利局 ,办公电话 0419-2142389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 6 号 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 0419-7170776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公园道壹号 项目联系人:周文彬 项目联系人电话: 18640570213 电子信箱: he1023905283@163.com 邮政编码: 110300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2610102000006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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