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路基填筑、施工便道及地基处理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基本信息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就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使用的路基填筑、施工便道及地基处理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以竞争谈判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现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竞价人参加本次竞争谈判。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数量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路基填筑、施工便道及地基处理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
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工程项目起讫桩号K0+000-K18+760.526,路线总长度18.761km,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路线主要控制点: G18 荣乌高速、巴音陶亥镇、G244、黄河、滨河大道、石嘴山惠农区。项目所经主要城镇: 乌海市海南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沿线主要公路: G18高速公路、西环线、G244与本项目交叉。
2.2卸货地址:
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2.3采购数量:
土方材料计划采购数量约100万m3;
石渣、砂砾计划采购数量约26.5万m3。
2.4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采购量全部供应完止。
三、 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价人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竞价人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环评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价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四、 竞价人提供承诺函,包含以下承诺内容
1、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竞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竞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竞价人无合同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5、竞价人在备料期间垫资能力达到采购金额的30%以上;
6、竞价人提供其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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