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港城西港区滚装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港城西港区滚装码头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18-360499-58-03-02161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九江港城西港区多用途码头、滚装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港务工程发[2024]179号)为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城西分局以九港城[2023]26号为批复。项目业主为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江港城西港区滚装码头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九江市城西港区港城大道68号滨港路1号。
2.3、项目规模:本工程包括新建1300车位和600车位汽车滚装泊位各一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使用岸线323m,设计吞吐量为商品汽车33万辆/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6万辆/年。陆域占地面积约347亩,本次建设193亩,其余154亩作为预留场地。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九江港城西港区滚装码头工程范围内的地基处理、陆域形成、水工建筑、堆场道路、防洪补救措施、标志标线标牌、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及污水处理、通信工程、控制、环保、亮化工程和临时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及相关的开工手续办理工作。但装卸工艺设备购置与安装、港作车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招标范围对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九江港城西港区滚装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按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2021年-2023年度均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10000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施工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应同时满足: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近3年内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倒推3年计,下同。具体时间计算以事件/事故发生时间为准)。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3.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应同时满足: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6个月(202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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