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 通风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 SNZB-JEMK-D2024070520 | ||
2024-09-14 | 2024-09-20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
通风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SNZB-JEMK-D2024070520
建设地点:济宁二号煤矿工广内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工程内容包括更换原有主要通风机,拆除水池、水池南侧单层砌体建筑,新建主要通风机房、风道、扩散塔、电动机室、控制室、变频室、配电室、水池及泵房,风井锁口改造、电缆改造,地基处理等工程;风井配套改造供配电、消防、暖通、给排水等系统,满足消防、节能、环保等方面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消防设计)、设备购置、土建、安装、试运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修,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配合竣工验收等直至最终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及验收等工作等,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以及施工期间涉及的地企关系协调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起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设计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应具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工程上任职。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问题。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5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总承包资格。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具有1项已完成的煤矿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及1项煤矿通风系统(含主通风机)或主通风机改造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备注: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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