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州新城低碳环保科技园项目总平景观专业分包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1.1 本项目采购人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询比范围:淮州新城低碳环保科技园项目总平景观专业分包,包括总平地基处理、土石方工程、砌筑、钢筋混凝土、管网、景观、水景、旗台、雨水花园、脚手架、模板、排水、绿化、道路、水景安装工程、雨水花园安装工程等设计图纸(施工图)所示内容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 计划工期:以采购人确认的工期计划为准。
2.3 施工地点:成都金堂县淮州新城橙香路西侧,花溪路南侧。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1)须具有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平景观专业分包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并满足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6)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业绩时间、合同金额,则供应商还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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