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厂区生产用配电设施优化改造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热连轧生产线优化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厂区生产用配电设施优化改造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热连轧生产线优化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厂区生产用配电设施优化改造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热连轧生产线优化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变电站工程)。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钢厂区 。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投资约983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新建降压站土建工程及九降压110kV间隔改造土建施工,包括地基处理、土石方、设备基础、厂房基础、建筑及结构施工、内外装饰装修,排水沟、电缆沟道、地面硬化及道路,接地网、厂房通风及给排水、前期拆除清障和绿化移植等土建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示全部内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资料。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6、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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