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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 2024-11-27


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人: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





谈判文件





部门

运营管理部

项目名称: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编制:

马焘

校核:

王勃

招标人: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批准:

徐永双


日期:

2024.11

版次:01





谈判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申请人名称

谈判总报价

(万元)

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承诺

保证金形式

备注





/


谈判总价大写: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章 谈判申请人须知5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4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本次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次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2.3项目概括:

线路部分:本工程新建10千伏路径长1.2千米,新建10kV配电线路约1.2km,采用JKLGYJ-10kV-120导线架设,φ190*6+9)水泥杆10基,φ190*129基。设备部分:无。计划202412月开工,1225日前建成投运。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到工程质保期结束。

2.5采购范围:

2.5.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单体调试);交接试验;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阶段性验收,包括配合云南电网公司的质检、验收(如有);配合竣工验收、办理停电计划、检修申请、新设备投运计划等云南电网公司要求的相关流程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所有工程消缺、材料等。本工程由承包单位负责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调试,验收合格移交发包方。

2.5.2架空线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10kV输电线路工程采购、施工及调试。主要包括:线路本体工程、辅助施工费用、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线路标志牌/警示牌/相序牌制作及安装、线路参数测试(包括绝缘摇测、物理核相),基础、架线、施工道路占地、施工临时占地、接地线铺设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和青苗、林木赔偿费、墓地赔偿(如有)、影响线路施工和运行的树木砍伐修剪。必要的拆除工程,沿线地方政府按公里或塔位收取的协调费。线路施工、运维所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标识。

2.6项目实施地点:临沧 云县

2.7质量标准:主要材料及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满足南方电网、用户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部分质量规范达标、文档齐全,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通过各级验收合格。

2.8拦标价金额:/万元。

2.9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须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第三方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专业);

2)近三年(2021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第三方证明材料);

3)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技术负责人要求:

1)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2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6.3招标人将于投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对谈判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获取方式二选一。

4.2获取方法现场获取,在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新苑小区综合楼一楼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

4.3获取方法二网上获取,登录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集团招采发布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nyeig.com),在网上获取询比价文件及其它资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1221230分至1330(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谈判时间:202412214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新苑小区综合楼一楼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集团招采发布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nyeig.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楼

联系人:马焘

电话:13759583738



第二章 谈判申请人须知

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

招标人

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

3.1

采购范围

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3.2

服务期限

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3.3

项目实施地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3.4

质量标准

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3.5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4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7.1

谈判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7.5

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谈判申请人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9.18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谈判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1

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

12.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13.2

谈判保证金

1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5.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5.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16.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6.4

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打分法

21.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R不要求

24.1

采购代理服务费

/

2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纪律和监督: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谈判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谈判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谈判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谈判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企业自筹,用于采购第五章所列需求。

3.采购范围

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服务期限: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本项目项目实施地点: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4本项目项目质量标准: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5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谈判申请人(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

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谈判费用

无论是否成交,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7.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7.1参加谈判申请人应认真审核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谈判申请人可以在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7.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7.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

7.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谈判申请人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谈判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谈判申请人必须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响应文件构成

9.1谈判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9.2谈判申请人同时参与多个包谈判的,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0.报价和报价货币

10.1最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拦标价金额若有的谈判申请人将按无效处理。

10.2谈判申请人须就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3谈判申请人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竞争性报价。

10.4报价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设备采购及施工等相关服务费用、人工费用、差旅食宿费用、修改完善直至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等的总和,为包干总价。谈判申请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0.5谈判申请人应按自身提供的实施方案详细进行报价说明,并由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

10.6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成交。

10.7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谈判申请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一切风险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谈判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考虑到的价格风险,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合同结算时对该部分不做调整。

10.8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谈判申请人的实施方案(或设计)不完善、或未认真理解采购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采购方要求、不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等而需增加的投资等均属谈判申请人的责任,所产生费用全部由谈判申请人承担。

10.9通过实质性审查的谈判申请人才能进入谈判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0.10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11谈判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谈判申请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谈判申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

10.1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1.有效期

11.1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谈判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申请人延长有效期。谈判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谈判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谈判申请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2.响应文件的编制

12.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2.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谈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或盖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谈判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谈判申请人单位公章对谈判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

12.4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申请人名称等内容。

12.5响应文件正本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13.谈判保证金

13.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谈判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招标人,并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3.2谈判保证金形式:谈判保证金应按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3.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简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3.4谈判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帐凭证。

13.5未成交的谈判申请人及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

13.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谈判申请人在谈判后要求撤回文件的;

2)成交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未能按期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1谈判申请人应按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4.2谈判申请人应将正、副本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4.3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申请人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5.2谈判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5.3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谈判

16.谈判

16.1招标人将在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6.2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应当推选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除招标人代表外,招标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谈判现场,对谈判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16.3谈判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申请人中,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6.4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谈判。

16.5谈判文件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实质性要求为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谈判申请人不得再继续参加谈判

16.6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谈判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谈判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谈判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7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的情形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为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时,可以按评审办法继续评审或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成交候选人。

17.谈判过程的保密

在谈判中,采用背对背的谈判方式,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谈判申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谈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谈判申请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六、成交结果

18.成交人的确定

18.1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

18.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确定评标结果,确定后由代理机构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19.成交通知书

19.1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1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9.3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0.签订合同

20.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0.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谈判申请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1.履约担保

21.1以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为准。

21.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22.投诉

22.1谈判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2.3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执行,否则投诉将不被受理,如投诉查实为恶意举报,将取消该投诉人投标资格,并由投诉人承担招标人一切经济损失,如情节恶劣的,将移交司法处理。

22.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22.1项规定的期限内。

22.5对发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可以先向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进行电话举报0871-64981390

23.采购代理服务费

23.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3.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4.谈判文件编制依据

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本合同仅供本次投标时参考,最终以招标人签订为准)



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甲方:(发包人)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 临沧云县

工程概况:

线路部分:本工程新建10千伏路径长1.2千米,新建10kV配电线路约1.2km,采用JKLGYJ-10kV-120导线架设,φ190*6+9)水泥杆约19基。设备部分:无。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

1)设备、材料采购:根据施工图所含设备清单,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工作。

2)工程施工:按照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或行业及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标准及规范,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单体调试);交接试验;工程阶段性验收,包括配合云南电网公司的质检、验收(如有);配合竣工验收、办理停电计划、检修申请、新设备投运计划等云南电网公司要求的相关流程工作(如有);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所有工程消缺、材料等。本工程由承包单位负责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调试,验收合格移交发包方。

架空线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10kV输电线路工程采购、施工及调试。主要包括:线路本体工程、辅助施工费用、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线路标志牌/警示牌/相序牌制作及安装、线路参数测试(包括绝缘摇测、物理核相),基础、架线、施工道路占地、施工临时占地、接地线铺设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和青苗、林木赔偿费、墓地赔偿、影响线路施工和运行的树木砍伐修剪(如有)。必要的拆除工程,沿线地方政府按公里或塔位收取的协调费。线路施工、运维所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标识。

二、合同工期

总工期:下发开工令日起20241225日前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主要材料及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满足南方电网、用户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部分质量标准:规范达标、文档齐全,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施工采用《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图集》开展相关设计工作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通过各级验收合格。

四、安全标准

承包人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如下约定:

按照国家行业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承包人应按照Q/CSG510001-20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开展安全管理。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垮(坍)塌事故;

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传染病和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7)杜绝一般及以上电网安全事故。

8)不发生其他对发包人和其上级公司、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含税固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金额: 万元)。增值税发票要求:对应金额的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在专用合同条款明确的可调整外,其他均不可调整合同价格。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进度款支付通知时,提供对应金额的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承包人未能提供合规发票,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直至发票提供完毕。若因国家政策、市场波动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设备及材料价格显著变化,合同价格不变

六、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技术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供复印件备案。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该价格已包含税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保管费、施工安全措施费及可能产生的征用、占用地等所有费用。

2.支付方式:

预付款:承包人提交详细的材料采购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支持性文件,发包人在收到前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支持性证明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

进度款:工程完建并通过验收后(验收标准按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执行),取得发包人签发的竣工验收鉴定证书后,满足前述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对应金额的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

质保金: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金额为:结算审定金额的3%。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且无质量问题满并通过审计(如有)后28天内,发包人退回承包人应得的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2. 验收方式:乙方完成工程后,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7]内组织验收,如有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合格。

3.隐蔽工程验收:对于隐蔽工程,承包人应在覆盖前通知发包人或其代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

4.整改责任:若验收发现不合格部分,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整改期间不计入工期延误赔偿范围,但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 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

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

  1. 知识产权保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图纸、设计、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保守秘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施工现场管理:承包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

2. 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负责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包含4个附件,与合同同步生效。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缺陷责任届满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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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发包人):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云县爱华镇新苑小区综合楼一楼

邮政编码:677000

电 话:0883-3080889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县支行


号:53050177613800000914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922MA6PAD3501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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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工程、线路工程(含电缆架设部分);设备工程(环网柜,环网柜主要开关设备为断路器;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设备质保期为两年,主材质保期为一年,建安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算。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

(单位或合同专用章) (单位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530922MA6PAD3501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6500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李林波 法定代表人:

电 话:0883-308088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755125201@qq.com 电子邮箱: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人(甲方):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施工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必要时,相关各方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工程地址:临沧 云县

三、工程范围:云县源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业扩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四、协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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