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某单位某场区回填土方地基处理工程设计及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某场区回填土方地基处理工程设计及施工
预算金额: 3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3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场区建设用地范围现已回填约 4米高的未压实土方,需根据该场区勘察报告数据,按照建筑单体区域、场坪道路区域分别对土方进行预处理和地基处理,使处理后的场地压实系数、压实度、承载力满足工程施工图要求。
投标人负责完成地基处理工程图纸设计和地基处理施工(含原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60天
本项目 (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 日期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 日期间),投标人有(苏州及周边地区300万元以上地基处理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3.4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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