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环境监理(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商储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50%,企业自筹5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环境监理(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港南疆港区的石化仓储工业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7.72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新建20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及其配套设施,新建10万立方米事故应急池1座,新建泡沫站2座,新建10kV变电所1座,配套建设控制中心以及给排水、电信、暖通等设施。地基预处理(面积约49.2万平方米)、土石方平衡(面积约49.2万平方米)、桩基工程等]批复范围内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试运行阶段的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业绩;
②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环境总监理工程师:
①持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核发的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国家(或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持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②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环境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2)2名环境监理工程师:
①持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核发的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国家(或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持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②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环境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环境监测技术负责人:
①持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②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测项目的环境总监测工程师执业业绩或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理监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环境监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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